2021-12-23 15:37:32 0
2021年11月22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法規(EU) 2021/2030,增加第76項關于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限制條款。此前,歐盟委員會曾向WTO遞交了旨在修訂REACH法規附錄XVII限制物質清單的通報,擬新增對N,N-二甲基甲酰胺(DMF)作為物質本身或在混合物中的使用。
1)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該物質本身及含有該物質濃度≥0.3% 的物質或混合物不得投放市場,除非制造商、進口商和下游用戶已經將對工人暴露的衍生無影響水平 (DNEL) (吸入暴露為 6 mg/m3,皮膚暴露為 1.1 mg/kg/天)列入相關化學品安全報告和安全數據表。
2)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該物質本身及含有該物質濃度≥0.3% 的物質或混合物不得生產或使用,除非制造商和下游用戶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并提供適當的操作條件,以確保工人的接觸低于第1段規定的 DNEL。
3)作為對第 1 段和第 2 段的減損,DMF投放市場用作紡織品和紙材料的直接或轉移聚氨酯涂層工藝或聚氨酯膜的生產中溶劑的適用日期延長至2024年12月12日,投放市場用作合成纖維干法和濕法紡絲工藝中溶劑的適用日期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2)歐盟RoHS附件Ⅳ首次新增鄰苯豁免條款
2021年11月15日,歐盟委員會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EU) 2021/1978,(EU) 2021/1979和(EU) 2021/1980指令,修訂歐盟RoHS指令(2011/65/EU)中附件IV(醫療設備和監測/控制設備中對應限制的豁免應用)的相關豁免項,增加了45,46和47三項豁免。
1)應用于人體體液和/或透析液中的離子物質護理分析的離子選擇電極的DEHP。豁免至2028年7月21日。
2)磁共振成像(MRI)檢測器線圈中的塑料成分中的DEHP。豁免至2024年1月1日。
3)從醫療設備(包括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其附件)回收和用于修理或翻新的備件中提取的DEHP、BBP、DBP和DIBP,前提是重新使用發生在可審計的閉環企業-企業回送系統中,并且每個部件的重用都已經通知客戶。豁免至202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