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14:26:17 0
2001年4月經國務院決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并,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在通知一出來后3c認證頓時被業界所關注,強制性產品認證已經持續至今。隨著國內發展迅速工業品和日常用品不斷增多,產品也具有多樣性。很多生產廠家都不是很了解3c認證怎么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才能獲得產品3c證書,今天倍通檢測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
一、3C認證必須符合的幾個條件:
第一、有營業執照;
第二、公司生產的產品在3C認證強制產品列表內;
第三、公司要有自己的廠房;
第四、公司要有一定的資金實力;
第五、公司有相關的文件、生產環境、庫房管理等等重要的是文件。
二、3C認證須提供的材料?
(1)3C認證項目認證申請資料
1、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請書。
2、申請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3、生產廠的組織結構圖(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4、申請認證產品工藝流程圖(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5、例行檢驗用關鍵儀器設備(見認證實施規則工廠質量控制檢測要求)清單(初次申請或變更時提供);
6、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
7、申請認證產品中文銘牌和警告標記(一式兩份);
8、申請認證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
9、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10、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外觀照片(一式兩份);
注:需要時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關資料(如有CB測試報告請提供)。
(2)3C強制認證產品檢測提供文件清單
(2.1)產品檢測送樣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送樣登記表;
2.CCC申請詳細資料;
3.產品說明書;
4.產品規格書;
5.產品維修手冊;
6.產品電路圖(包括原理圖和印制刷線路版圖);
7.同一申請單元中主送型號產品與覆蓋型號產品的差異說明;
8.產品與安全有關的關鍵元部件明細表和對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明細表;
9.產品關鍵安全元件認證證書復印件;
10.產品的CB測試證書和報告(如有);
11.產品的商標使用授權書(如有);
(2.2)CCC 各種申請情況所需資料:
1. 新申請(第一個字母代表申請人,第二個字母代表制造商,第三個字母代表生產廠) A A A: 三方客戶一樣(普通模式)
申請資料:客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CCC 申請書
A A B:制造商設計開發,委托生產廠加工生產(OEM 模式)
申請資料: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OEM 協議,CCC 申請書
A A B:生產廠設計產品,為制造商貼牌生產(ODM 模式)
申請資料: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ODM 協議,CCC 申請書
A B C:三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三方協議,CCC 申請書
備注:OEM:設計開發產權在制造商。制造商可以委托多個加工廠為其進行加工生廠,此種方式,在與每個不同制造商合作時,都需要工廠檢查,且年度監督時,針對不同制造商或同制造商不同產品類別都需要排線,進行現場檢查;
ODM:生產廠設計產品,為制造商貼牌生產;生產廠有過自己的原型證書,派生不同制造商時,可免去工廠檢查。年度監督時,可不安排產線,直接查看庫存樣品,確認產品一致性性即可,此合作方式,不可以用原證書派生生產廠。
技術資料:a. 型號列表、差異說明(如申請為單一型號則不需要,差異說明蓋章發電子檔)
b、樣機銘牌(銘牌中需體現中文,產品名,型號,規格,制造商)
c、安全、EMC 關鍵元器件清單 (可根據客戶 BOM 表及實施規則列入)
d、整機產品說明書(注意說明書警告語)
e、電氣原理圖
f、PCB pay 圖
g、變壓器規格書(變壓器無認證則需提供)h.有外置電源需提供適配器的 CCC 證書與報告
帶電池樣機需提供電池資料:
i、電池資料(有模板)
j、電池規格書(客戶電池廠商提供)
k、電池保護電路圖(提供模板)
(3)3C認證要多少錢開案資料準備
(3.1)申請時需提供
1、需提供申請商,制造商,工廠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要近年檢的并復印件各一份
2、OEM/ODM協議書蓋章原件
3、申請CCC樣機產品使用說明書(中文)
4、產品帶電源時一起申請CCC時,須提供本電源CCC證書,開關電源如沒有獲得CCC認證,則需提供開關電源的原理圖
5、《CCC認證申請書》,并在內標注產品規格
(3.2)送樣時需提供
1、 樣機3-5臺
2、《工廠調查表》
3、《關鍵材料清單》,含EMC關健元器件清單,LVD關健元器件清單
4、型號差異說明(申請商蓋章)
5、產品的電氣原理圖(主板和電源板),PCB布線圖(主板和電源板),產品的BOM物料清單
6、清晰的產品銘牌
對于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由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準、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準。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并加施認證標志后,方能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